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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资金监管是指交易双方的交易资金通过律师事务所在银行开立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划转,在规定履行期限内具有交付标的物义务的一方履行交付义务后,律师事务所按照协议将资金划转至交付标的物的一方,否则划转到资金支付一方的账户下。
(1)产品适用:主要适用于具有履行先后顺序的商业交易中,如房地产 卖、大宗商品父易等。
(2)工作期限:根据客户的要求以及交易过程决定,一般分为资金支付、资金监管、资金解付三个服务阶段。工作期限按客户要求及委托协议之约定进行,一般以一个交易周期为限。
(3)工作方式:团队服务,最少2名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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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1)收集交易双方主体资格及交易相关材料,确定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了解交易双方真实的交易背景;
(2)根据交易双方的交易模式和结构,起草符合当事人交易要求的资金监管协议;
(3)提供资金监管账户,代为收取监管资金;
(4)确保监管资金的安全;
(5)审核客户提供的支付条件成就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根据协议完成资金解付或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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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价值
律师事务所作为资金的监管主体,保障了交易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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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
本所对交易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资金收取账户管理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监管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收取人民币3000元;
监管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按资金额的1%收取;
监管资金在人民币100万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资金额的5‰收取;
监管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按资金额的3‰收取;
监管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100000000元以下的,按资金额的2‰收取; 监管资金在人民币100000000元以上的,按资金额的1.5‰收取。
以上费用区间,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以上收费区间计费为收取的账户管理费的总额,不按区间层次累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