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期间,除律师和办案人员外,包括家属在内其他任何人均不得见。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根据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下文中详细说明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从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开始至案件侦查完毕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止。
律师在侦查阶段做如下工作:
1、向办案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相关情况;
2、研究罪名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地量刑指导意见;
3、会见犯罪嫌疑人,通报家属的关切,缓解犯罪嫌疑人的焦灼情绪,了解是否具有涉嫌犯罪的行为及案发具体情况和所起的作用;
4、了解有无遭受刑讯逼供等合法权益受侵害,监督侦查机关依法办案;
5、了解是否有自首或坦白等法定从轻、减轻情形;帮助其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
6、根据案情提交书面法律意见,申请取保候审;
7、申请办案机关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8、依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或申请调查取证,调取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的证据。
案件已经侦查完毕移交到检察院起诉机关始,到检察院起诉机关起诉到法院为止。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如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
2、律师从检察院更深入地了解案情,包括阅读、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案卷材料;
3、律师根据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律师意见;
4、根据案情若采纳律师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提前无罪释放)。
指法院自受理公诉人的起诉书到一审、二审的判决生效之日止。审判阶段包括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
一审阶段律师的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教授被告人审理的程序及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4、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就重大疑难聘请国内著名的刑事专家提供权威意见支持辩护观点;必要时,可以请有影响的媒体监督、呼吁,以保证公正的审判;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作好上诉准备工作。
二审阶段律师的工作
1、调阅一审的庭审资料,根据一审判决的情况,制定新的辩护方案, 重新拟定二审辩护思路;
2、会见被告人,了解还没有发现的罪轻和无罪的证据线索,搜集有力证据;
3、积极与二审法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努力促成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案件通常书面审理,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4、精心准备,积极应对庭审辩论;
5、精心准备辩护词,多种形式影响法官改判;
6、领取二审判决书后,会见被告人,分析判决书的利弊,引导被告人正确认识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人要求申诉,积极帮助被告人做好申诉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