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某慈善机构问题一炮而红的郭美美最近因爆出涉嫌赌博和卖淫引起舆论哗然,余刚律师应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法观天下》栏目之邀就郭美美此事讨论。 余刚律师与《法观天下》主持人文峰 余刚律师 如果其赌博和卖淫的行为查实,当然应当追究法律责任,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因为其出名的缘故,其举动受到很多公众的关注,相关部门如何公平公正处理其行为更显得尤为重要。我们看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简单理解为收费的性行为。卖淫本身这个行为并不是刑法上的一个罪名,而其行为是受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予以规范。根据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郭美美事件凸显出社会浮躁、低俗的价值观正在泛滥,为了出名不择手段,且有为数不少人的追捧。为了吸引眼球获得利益而不断突破社会道德底线。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如此庸俗低劣的出名居然还有市场需要我们反思!?就其赌博和卖淫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罚,同时对于这类无底线的博眼球获利的幕后推手应当严惩,净化社会风气。 |